民以食為天,食以“鮮”為本,。
面對當今無孔不入的食品問題,,民眾驚呼:當下還能找出安全的食品嗎?
群眾的不安與憂慮,,并非空穴來風,,值得深思和發(fā)省。食品安全問題的背后,,往往是不法經營商缺乏誠信,,逐利忘本、唯利是圖,。
食品安全重于泰山,。讓老百姓吃上放心的食品,不再為食而憂,是政府各級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,。
建立長效的食品安全多級聯動機制,,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關鍵。相關部門應協調配合,,定期聯動,,常態(tài)化抽查,對肆無忌憚的“毒食品”露頭即被打,,讓其無機可乘,。決不能“雷聲大,雨點小”,。食品安全問題沒有“大”“小”之說,,容不得半點疏忽,須“老虎”“蒼蠅”一起打,。
完善法律法規(guī),,構筑誠信體系法治基石。根據實際及時修改完善,,細化違法行為的認定標準,,適時增加處罰力度,尤其是累犯及嚴重食品安全事件,。一方面,,對違法者要堅決地發(fā)現一例,嚴查一例,,并及時向社會公布,,置于社會監(jiān)督之下。另一方面,,對誠信經營者,,要給予政策支持、獎勵,。
普及食品安全知識,,增強居民的法律維權意識。有條件的小區(qū),,可組建義務食品安全巡邏隊,,配合相關部門執(zhí)法。
食品安全是一個社會性問題,,僅靠政府執(zhí)法部門之力也只能消除“露水”的問題,,要標本兼治,還需媒體,、部門,、公民共同參與監(jiān)督舉報,,讓其成為過街老鼠——人人喊打。